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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高雄長庚紀念醫院婦癌科主任
林浩
輯/張玉櫻
女性在懷孕後,由於生理及荷爾蒙的改變,增加了許多身體上的負擔,在這段時期若不幸患有癌症,更容易產生懷孕的併發症及增加疾病的複雜度。
發現癌症即終止懷孕,有必要嗎?
根據文獻的統計,每一千位孕婦中即有一位可能會在懷孕期間罹患癌症,而這些患者大都會因為害怕癌症帶來的許多問題而選擇終止妊娠。在某些情況下,或許終止妊娠這樣的處置是適當的;但事實上,還是有許多婦女能夠得到很有效的治療,不影響胎兒的發育及生產,而大家所關切的癌細胞轉移到胎盤甚至於胎兒的問題,更是鮮少發生。
孕期最常被診斷出的4大癌症
懷孕期的婦女,最常被診斷出的癌症依序為乳癌、子宮頸癌、淋巴癌及甲狀腺癌。
1.乳癌
懷孕合併乳癌的個案有越來越多的趨勢,最主要的原因在於高齡孕婦的增加及乳房攝影檢查的普及。根據美國國家癌症中心的流行病學調查顯示,若婦女第一胎生產的年齡高於30歲,她們得到乳癌的機率將會比低於20歲的孕婦多出2-3倍。
*懷孕早期,最好接受一次徹底而完整的乳房檢查 然而乳癌在孕婦身上較不易被診斷出來,因為懷孕時荷爾蒙的刺激,乳房會漲大,較小的腫塊不易被觸診發現,較大的腫塊又常被誤以為是乳腺發炎或乳管阻塞。有些醫師又怕會影響胎兒而不敢在妊娠期間施行切片手術,即使切片也因懷孕的影響而不易作病理判讀,因此很多孕婦發現乳癌時,都已經是較晚期了。所以筆者在此建議婦女們,在懷孕的早期,乳房尚未腫脹時,最好能接受一次徹底而完整的乳房觸診及檢查。
2.子宮頸癌
*新的「根除性子宮頸切除術」 最近十年,有一種新的手術方法稱為「根除性子宮頸切除術」,顧名思義,患者只須將子宮頸切除,子宮體的部份予以保留。這種治療方式只適合想保留生育能力且非常早期的子宮頸癌病患,目前已有多個治療後再次成功懷孕生產的案例被發表,但發生流產及早產的風險較高,且必須以剖腹的方式生產。
3.淋巴癌
*孕期處理原則 孕婦罹患何杰金氏淋巴癌若是發現時尚處於早期階段,可等待至妊娠約32-36週時,經引產的方式生產,產後儘快開始治療。
若是晚期的患者,又處於懷孕初期,那麼終止妊娠是最好的選擇;但假設妊娠期已過半(即大於20週),就不宜輕易放棄一個小生命,最好先行控制病情,可選擇較安全的化學藥物配合類固醇治療。類固醇本身除了有抗淋巴癌的效果外,又可促進胎兒肺部的成熟,能較早讓胎兒離開媽咪的子宮,待生產後立即展開積極且多重的化學治療,放射線治療也可在這時候使用,只要子宮、卵巢沒有受到放射線照射,對日後的生育能力不致有太大的影響。
4.甲狀腺癌
*好發於年輕女性 甲狀腺癌的發生率不及乳癌和子宮頸癌,但它好發於年輕的女性,所以懷孕合併甲狀腺癌並非罕見。
醫師的建議
總之,孕婦罹患癌症請先別驚慌,一定要趕緊與家人、產科醫師及癌症專科醫師作完整的諮詢,決定治療的方向。處理上不外乎是依照以下三個考量:
1. 是否希望保留肚子裡的寶寶?
2. 癌症的嚴重程度到哪?
3. 目前孕期屬於哪個階段?
相信醫師一定會依據您的需求與狀況給予最適合的治療方案。
生兒育女是大部份人必須經歷的過程,有些人輕鬆自然、平安順產;有些人卻面臨生死交關、忍痛放棄。在懷孕期間發現癌症是痛苦的事,因為這關係到兩個生命。此時需要媽咪勇敢面對,並且需要家人給予最大的支持。相信自己、配合醫師,盡最大的努力讓結局圓滿,不留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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