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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需要安胎?

懷孕3個月的Amy一直以來都有出血情況,醫師建議她向公司請假,在家臥床安胎休養。她聽從建議,在家躺了14天終於出血狀況緩解,慢慢恢復正常的生活步調,不過,她也變得小心異異……。究竟在什麼情況孕婦必須採取安胎措施?安胎真的要臥床直到生產嗎?
哪些情況需要安胎?

關於目前孕媽咪的安胎比例,臺安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徐弘治說明:「在懷孕初期1~3個月,約5個孕婦即有1位需要安胎;而懷孕後期的比例較少,約為1~2%。」


根據統計,早產兒占所有生產比例約10%,彰化基督教醫院婦產部病房主任許貴程分析:「近1/3可能與母親本身疾病有關,像高血壓、紅斑性狼瘡等,繼續懷孕會對母親與或胎兒造成傷害,因而提早生產;另有2/3則是早產跡象,亦即需要安胎。」許醫師曾遇過懷孕20週的孕婦出現子宮閉鎖不全,於是緊急進行子宮頸的環紮手術,後來一直臥床安胎到34週才生產。

 

什麼是安胎?

「安胎」,顧名思義是讓胎兒安穩的留在子宮內,成長發育到足月生產。徐弘治醫師表示:「懷孕20週前,如果妊娠無法繼續稱為流產;80%流產發生在妊娠12週內,多是基因異常造成,也有一些是不明原因。」

 

有早產跡象,必須安胎

80%流產發生在妊娠12週內,多是基因異常造成。

至於早產跡象,代表有規則性的子宮收縮、子宮頸慢慢擴張,甚至破水等,許貴程主任指出:「此時需要安胎。」而且,出現這些情況可能需要住院安胎,倘若有破水,醫師會提供預防感染的抗生素;在經過評估可能會早產的孕婦,則會開立類固醇,其作用是促進胎兒肺部的提早成熟,倘若真的提早生產,可減少寶寶出現呼吸窘迫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