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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產兒應接受視網膜檢查 以免影響視力

醫學不斷的進步,照護品質也不斷提升,隨著低週數、低出生體重早產兒的存活率提高,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發生率也隨之增多,並且成為威脅早產兒視力,甚至造成失明的主要原因之一。
早產兒應接受視網膜檢查 以免影響視力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Retinopathy of Prematurity,ROP),又稱為晶狀體後纖維增生症,是一種發生於早產兒的視網膜血管病變。胚胎時期眼球的視網膜血管會隨著懷孕週數增加,而開始由視神經處向周邊發育,一般要到胎兒36~40週大左右才會發育完全。假如提早出生的話,這個發育過程就會中斷,而氧氣的使用容易造成血管出現收縮反應、引起缺血現象,然後再誘發血管內皮增生因子(VEGF,vascular endothelial growth factor)釋出,造成新生血管和瘢痕增生,而引起玻璃體出血、纖維化及視網膜剝離,最嚴重的是早產兒視網膜病變常常會影響雙側眼睛。剛出生的新生兒由於不會表達視力上的問題,因此需要透過兒科醫師與眼科醫師密切合作,進行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篩檢以發現問題,並且給予適時的治療。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分區與分期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可依其病變的部位、分期、侵犯範圍加以評估,依血管的發育順序可將病變的部位分為第一區到第三區 。而依嚴重度可分為五期:

(1)第一期:周邊視網膜在有血管區及無血管區之間有明顯的白色分界線(Demarcation line)。

(2)第二期:分界處增厚,成脊狀隆起加厚(Ridge)。

(3)第三期:脊狀隆起加厚,並有不正常血管的增生(Ridge with extraretinal neovascularization),可能合併有視網膜血管的擴張(plus sign)。

(4)第四期:視網膜受玻璃體牽引產生部份之視網膜剝離。

(5)第五期:視網膜全部剝離。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原因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產生受許多因子影響,其中最重要的因子是早產,目前在流行病學的統計報告中發現,出生當時的「體重」是最大的危險因子,週產數越小、出生體重越輕,罹患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機會也越高。

根據研究統計,出生體重小於1500公克者容易有早產兒視網膜病變,其中出生體重在1000~1250公克者,發展出第三期以上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機率有8.5%,出生體重在750~990公克者為21.9%,出生體重小於750公克者則高至37%。因此建議所有出生體重低於1500克,或是懷孕週數小於32週的早產兒,在出生後4~6週時都應接受散瞳視網膜檢查。而其他可能的危險因子還包括︰氧氣的使用時間長短、氧氣的使用濃度、合併有呼吸道疾病或心臟疾病。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的治療

90%的早產兒視網膜病變會自行改善,若第一次檢查時無病變,但血管尚未發育完成,則2~3週後再檢查,直到血管發育完成。當出現以下幾種情況時,則稱為第一型早產兒視網膜病變,須在視網膜周邊無血管區施行雷射或冷凍治療:

(1)第一區出現任何早產兒視網膜病變且合併血管擴張(plus sign)。

(2)第一區出現第三期早產兒視網膜病變但是無血管擴張。

(3)第二區出現第二期或第三期早產兒視網膜病變且合併血管擴張。

而第四、五期則需進行視網膜剝離手術,成功率約3成,但視力恢復不佳。

過去治療方式的主流,是使用冷凍或雷射破壞周邊未成熟視網膜,以減少不正常血管內皮增生因子的產生。雖然成效不錯,但對視網膜而言,仍是破壞性治療,之後容易產生高度近視或斜視。

目前較新的治療方式是使用抗血管內皮增生因子的藥物進行玻璃體內注射,其效果與雷射相當,對視網膜傷害更小,而且在局部麻醉下就可以進行,可以避免全身麻醉所要承擔的風險。最近一個結合臺大、林口長庚及彰化基督教醫院三家醫學中心的大型研究顯示,抗血管內皮增生因子藥物會使部分不成熟的血管迅速回退,視網膜缺氧的現象改善,近9成病患接受治療後視網膜上的新生血管會緩慢消失,但此藥物的長期安全性仍有待更多的研究來了解。

定期追蹤,及早發現早日治療

早產兒視網膜病變即使經過治療狀況穩定後,視力仍有可能產生變化,患者日後追蹤容易出現高度近視、斜視、白內障、弱視、青光眼、視網膜裂孔或剝離等問題。

因此早產兒出院後,仍應按照醫師指示回診,並且定期進行視網膜與視力的檢查,一般建議即使當時沒有發現任何眼科問題,也應每年定期追蹤,才能及早發現眼睛問題、早日接受治療,呵護孩子雙眼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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