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目前育兒環境仍不友善,設有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的專用停車位數量少,且分布不均,對許多孕婦及帶著孩子出門的家長非常不便利,有鑑於此,交通部預告訂定「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草案,將孕婦和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專用停車位強制入法。
根據中央社報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33條規定,特定場域的停車場需設置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的停車位,因此,交通部特訂定「孕婦及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草案。
草案內容明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與車站、機場等交通據點,以及總樓地板面積一萬平方公尺以上的百貨公司、量販店、設有兒科或產科病房的區域級以上醫院、遊樂園區及其他經各級交通主管機關公告的場所等附設的公共停車場,需設2%孕婦、親子停車位。
交通部說,此規範最快下個月底上路,屆時會有1年的宣導期,過了1年後,若有未載孕婦或6歲以下兒童者違規占用的情形,將可開罰600~1200元。
▲上圖為國外孕婦停車格圖示(圖片來源:flickr)
交通部指出,上述的停車場每50個車位就要設1個專用停車位,即使未滿50個也至少要保留1個;100個以上、未滿150個則是保留2個專用停車位,依此類推。若停車位未滿25個則不在此限。
此外,為了讓育兒家長更便利,專用停車位也應該靠近電梯、人行出入口或管理室等便捷處所,設置處也要利於辨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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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圖僅為示意圖,來源:flic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