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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簽4份零用錢「協議書」,律師媽:教會孩子守規則

家長都怎麼給孩子零用錢呢?還是任憑孩子想買什麼就買什麼呢?其實給孩子零用錢是一門藝術,有一位律師媽媽,從兒子5歲開始就跟他簽「協議書」,5年來簽了4份,值得注意的是,孩子的零用錢竟也成了協議書的主角,引發網友熱議。
五年簽4份零用錢「協議書」,律師媽:教會孩子守規則

 

根據《北京青年報》報導,中國廣東有一位律師媽媽為了教導孩子「規則」的觀念,從兒子小民(化名)5歲開始陸續與他簽署各種「協議書」,其中還包含了「零用錢補充協議」,至今小民10歲,已經與媽媽簽了4份協議書。

這件事傳開後,引來許多媒體與網友的關注。有人認同這位媽媽的教養方式,可提早建立孩子的金錢觀及規則感,但也有人撻伐這位媽媽讓孩子從小就被禁錮在冷冰冰的條款裡,顯得太沒人情味。

為了零用錢,孩子主動要求簽「零用錢協議」

律師媽媽受訪時表示,小民5歲時,貪玩、不愛收拾東西、愛看卡通等,所以當時與他簽了第一份協議書,與小民約法三章,用條件與獎勵建立規則感;第二份則是針對「獎懲制度」簽定第二份協議書。

這5年來,兒子對協議從被動簽署到主動參與,成長了不少,習慣在協議中充當「乙方」的兒子,也越來越意識到了規則和憑證的重要性。這次簽「零用錢協議」還是小民的提議呢~

這份今年10月10日最新簽署的《零用錢補充協議書》裡,「甲方」寫著「小民他媽」,「乙方」則是小民,內容是這樣的:「經雙方確認:每月10日發放零用錢20元,上述零用錢主要用於購買文具、書籍、人際交往、零食,超過5元金額的使用乙方需告知甲方,乙方承諾不得在學校範圍內購買零食。如物價上漲,乙方需要上漲零花錢金額,雙方可另行商議。」

協議書裡包含7項條款,清楚寫下零用錢的用途、金額,及獲得零用錢條件與爭議解決方案等內容,且最後一項特別說明「乙方表示非常開心地認可上述制度,並願意遵守和執行」,既嚴肅又可愛。

至於很多人質疑律師媽媽的作法太不近人情,她也表示其實這些協議只佔了生活中的一小部分,是親子間的小樂趣,真實生活並不會一板一眼照著協議走。只是希望透過與孩子共同協議中,讓孩子了解,生活不是隨心所欲,應該遵守規則;此外,孩子也必須明白,金錢並非從天上掉下來,而要靠勞力與努力獲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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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用錢這樣給,建立良好金錢觀

現今社會不時有兒女為了錢而打死父母的新聞,或者是懶散在家不工作的「啃老族」,彰顯出孩子本身金錢觀的不足,無法控制自我慾望。從小就應該培養孩子理財觀,而零用錢是最好運用的方法,以下提供幾項建議給爸媽參考。

1.給零用錢的目的,不是滿足物質慾望

家長給孩子零用錢前,應先想清楚給零用錢的目的為何?千萬別只是為了滿足孩子的物質慾望,或是因為忙碌沒時間陪伴孩子,出於彌補與愧疚心態才給零用錢,以免造成孩子錯誤的價值觀。

2.固定給予零用錢時間與金額

透過零用錢培養孩子正確使用金錢,首先必須明訂時間點和金額數目,孩子才能具備預期性規劃零用錢的運用,如果重複給予零用錢或是金額數目不一致,就無法達到讓孩子學習理財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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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訂定零用錢金額

零用錢的多寡應依照孩子的年齡大小,給予適當的金額,家長也應了解孩子的使用需求,並適時協助與建議,在合理的範圍內給零用錢,對孩子來說更具有使用上的意義。

4.不過度干涉孩子的零用錢

家長通常會希望孩子將零用錢存下來,學會儲蓄,但要提醒家長,應尊重孩子使用零用錢的權利,這樣孩子才會知道存下來的錢,該如何運用,才有其教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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