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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悲劇上演!夏日海邊戲水要看農民曆 & 防溺五不、五要

炎炎夏日,許多家長都會帶著孩子到海邊戲水消暑,但也要注意戲水安全,才不會讓愉快的消暑變悲劇!
不讓悲劇上演!夏日海邊戲水要看農民曆 & 防溺五不、五要

 

基隆市大武崙沙灘日前(8/12)一天內接連發生 3 起溺水死亡的不幸事故。其中,一對來自台中的陳姓父女溺水,消防隊員將 2 人救起, 6 歲女兒順利恢復意識,但父親昏迷送醫不幸不治。

 

 

5 招打造水上安全防護網

隨著氣候變遷、天氣變化無常,國人前往溪流、海邊等水域戶外遊憩機會大增,但是也伴隨著危險,就在國人「不小心」、「忽視警告禁制標語」及「缺乏正確之戲水觀念」等情況下,使得溺水意外事件頻傳。

為有效防範此等不幸事故發生,並強化消防人員水域救生作為,內政部消防署特別於每年 4 月至 9 月水上活動盛行之際函發加強防溺措施指導計畫,要求各級消防機關研析轄內歷年溺水事件原因及加強防溺措施執行情形,據以訂定細部執行計畫以落實執行各項防溺措施。

另外,為配合相關水域管理機關保障民眾生命安全,呼籲爸媽們要提高警覺,勿輕忽水上活動安全,避免溺水悲劇意外再次發生,並留意以下安全事項:

1.評估天氣:

如遇颱風、大雨特報等情形,切勿冒險從事水上活動。

2.選擇救生員:

選擇有救生人員值勤的水域從事水上活動,並聽從救生人員指導。

3.避開危險水域:

不可在設有「禁止戲水(游泳)」或「水深危險」等禁制標誌的區域戲水或從事任何水上活動。如果看到溪河上游山區烏雲密布,或溪河水流突然夾帶大量泥沙出現混濁狀態,應趕快上岸逃生,以免被暴漲的溪水所圍困而發生危險。

4.穿戴救生衣:

從事磯釣活動應確實穿戴救生衣、釘鞋與安全帽,隨時掌握海邊風浪等級及漲、退潮時間,並注意可能忽然來襲的瘋狗浪,以免發生事故。

5.大聲呼叫打119:

如發現有人溺水,應大聲呼叫請求支援,並打118、119向海巡單位或消防單位求援,切勿自行冒然下水施救;並察看周圍是否有救生繩、救生圈等具有浮力之物品,作為岸上施救的救生器材。

 

下水前,先看農民曆!初一、十五不下水

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特別提醒民眾於戲水時,需注意自身安全,避免溺水意外。尤其是永安漁港南岸名列桃園十大危險水域之首,附近水域充滿暗流、漩渦,海床落差大,一不小心恐踩空落水或是遭海浪捲走,過去已發生多起民眾溺斃意外。

海管處呼籲民眾在從事海岸遊憩活動或訓練時,應先觀察當地水域的氣候、風場、潮汐狀況,在颱風、大潮來時前後,因為會出現不規則浪,危險性高,切勿前往,尤其是入夜後更不可入水。

海管處提醒戲水民眾應該特別注意以下幾件事,以免發生溺水憾事:

1.初一、十五不下水:

農曆初一、十五前後3天逢大潮,颱風天前後會有不規則浪波,切勿到海邊戲水。

2.先知道潮汐流向:

下水前先要知道潮汐流向,以免退潮時被潮流捲走。

3.不單獨下水:

絕對不單獨一個人下水,要有人照顧或結伴而游,小孩一定要有大人陪伴同行。根據調查, 5 歲以上兒童則較常在溪邊、海邊、湖泊、水池等遭遇溺水意外,大多是大人疏忽所致,經常在「離開照護者視線」 5 分鐘內發生。

因此,呼籲家長千萬別讓孩子獨自玩水,請一定要在旁邊陪伴,視線分秒都不能離開,也不能滑手機、講電話或作家事讓自己分心,最好站在離孩子一條手臂內的距離,萬一有事必須離開戲水區,最好連同孩子一起帶走,避免意外發生。

4.入夜後不靠近水邊:

天候不良、入夜後,都不要靠近水邊,更不要下海戲水。

 

 

救人先自保!救溺五步「叫、叫、伸、拋、划」

「會游泳不等於會救生,會救生也不等於不會溺水!」暑假期間,許多人喜歡前往海邊或溪邊戲水,但你知道溺水時怎麼辦嗎?

基隆市消防局暖暖分隊提醒民眾:玩水應選擇合法場域,周遭備有救生人員與設備,下水前也要做好充分的暖身運動,可避免在水中抽筋,並衡量自身的體能狀況,若開始覺得疲累,請立即上岸離開水域。在水中不應嬉鬧與惡作劇,更不可進行跳水等危險舉動,也應結伴同行,不單獨行動。

如果不幸溺水,一定要記得,救人之前先自保!並熟記救溺五步「叫、叫、伸、拋、划」:

叫:大聲呼救。

叫:呼叫119(消防局)、118(海巡署)、110(警察局)、112(急難救助)。

伸:確認自己站立地點並穩固姿勢後,利用現場可使用的延伸物(如:救生桿、樹枝、竹竿、木桿、車天線等方式)救援溺者。

拋:如果沒辦法以「伸」的方式救援,可觀察附近有無救生樁,利用救生樁的救生圈進行救援;若沒有的話可以利用個人漂浮裝備、冰桶、拋繩袋或繩索、水瓶、球等作為浮具拋給溺水者。

划:利用船、浮木、救生圈、救生浮標等大型浮具划過去。

 

 

防溺十招:五不五要

父母平時要積極教育兒童戲水的正確知識,在安全的環境下教導游泳及自救技巧。尤其這防溺十招的五不、五要一定要讓孩子牢記在心!

不跳水: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不疲憊: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不長時: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不落單: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不嬉鬧: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要合法: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要小心: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要注意: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要暖身: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要冷靜: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下水前多一份準備,做好水域確認及安全防護等相關工作,才能盡情享受各項水域活動,「快快樂樂戲水,平平安安回家」。

 

整理/林宜屏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桃園市政府海岸管理工程處、基隆市消防局暖暖分隊

圖片來源/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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