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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確定版!2024 年春節過年全台計程車計費懶人包

春節假期,民眾外地工作返鄉或外出訪友拜年、踏青的機會增多,利用計程車的機會也大為增加,為了防止計程車趁機哄抬價格,各縣市政府都明定了春節計費方式,有需要的民眾快來看看,以免吃虧上當!
最終確定版!2024 年春節過年全台計程車計費懶人包

 

2024年農曆春節即將到來,春節假期,民眾外地工作返鄉或外出訪友拜年、踏青的機會增多,利用計程車的機會也大為增加,全台各縣市計程車收費每趟加收從30元至100元不等,加成收費實施時間大多從2/5(一)0時起實施至2/14(三)24時結束,共10日。 各地措施不一,有需求的民眾可以仔細看一下小編整理的最終表格。

提醒民眾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若有計程車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司機姓名、車號、乘車日期及時間、往返地點及收取費用等資訊,逕向交通部公路總局或各縣市監理站檢舉。

 

北北基計程車2/5~2/14春節加成一律按表收費

今(113)年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將自春節連假前3天起,即自2月5日(一)0時起至2月14日(三)24時止共計10天,春節加收30元已計入跳表,與北市、基隆同步實施,請搭車民眾依跳表金額支付車資;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現場公告春節運價收費。

新北市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林詩欽表示,計程車春節加成30元、夜間(23:00~06:00)加成20元或國道通行費均計入跳表金額收費,依表計費不用再額外收加成費用;提醒乘客於下車前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如遇有司機要求另外加收費用之情形,可依乘車證明上的車號、時間及行車距離等資訊,撥打新北市1999市民服務專線或至新北市政府市長信箱申訴。

 

113年新北市計程車春節運價

 

113年烏來地區計程車春節運價貼紙

 

113年瑞芳地區計程車春節運價

 

新竹市計程車春節期間運價加收三成

新竹市計程車113年農曆春節運價調整方案比照往年農曆春節期間收費標準,運價按原規定收費方式加收三成,加成計費期間為除夕前2日至大年初五(113年2月7日凌晨0時起至2月14日24時止)共計8天。

 

▲計程車計費表螢幕有顯示春節字樣,請乘客依跳表金額付車資。(圖片提供/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計程車計費表螢幕有顯示春節字樣,請乘客依跳表金額付車資。(圖片提供/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台中市計程車2/5起啟動春節模式,每趟次加收50元

農曆春節連假即將來臨,為體恤計程車運將犧牲春節陪伴家人時間,持續提供運輸服務,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表示,自2月5日零時起至2月14日24時止、共10天,將實施計程車春節加成費用,計程車春節費率每趟次加收50元,依計費表顯示金額收費,未啟用計費表功能者不得額外加收;若有不依規定收費者,乘客可以記下司機姓名、車號、乘車日期及時間,向台中市民一碼通專線1999檢舉,保障搭車權益,歡度溫馨快樂的春節。

 

113年春節台中加價

 

彰化縣農曆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公告

農曆春節將屆,彰化縣計程車將於113年2月8日零時起至2月14日(初五)24時止,共7天,每一車次加收起錶費50元,原跳錶內容不變(起跳:1.25公里85元;續程每200公尺加收5元;延滯計時(時數5公里以下累計60秒加收5元)。

 

南投縣計程車春節運價拍板定案僅加收50元

春節即將到來,南投縣府交通管理所表示,今年春節期間計程車起運加價,已經定案。往年每趟次加價新台幣100元,今年下修為2/8~2/14每趟加收新台幣50元,春節計程車加價幅度僅為往年一半。

 

台南市春節加成期間自2/5~2/14止,一律按原運價再加收50元

農曆春節將屆,臺南市計程車在過年期間將循往例加成收費。依照臺南市計程車運價規定,113年度春節加成期間自國曆2月5日凌晨零時起至2月14日夜間十二時止,計10天,即農曆除夕前四日至大年初五,除分別依平常日之日、夜間運價(夜間23時至凌晨6時加2成)計費外,再依原運價再多加50元,現行計費表均內建有春節加成功能,請民眾直接按照計費表所顯示金額支付車資。

 

屏東縣2/5~2/14計程車全天候,每趟加收50元

農曆春節將屆,屏東縣今(113)年度春節期間計程車加成方案,全天候加收50元自2/5至2/14實施,駕駛在乘客上車時會按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民眾按跳表金額支付車資,不須再額外加付費用,請乘客下車前索取乘車證明,當場確認收費金額,以確保自身權益。

交通旅遊處表示,春節期間外地返鄉探親或外出訪友之民眾需求增加,為提高計程車駕駛提供民眾服務意願,縣府比照往年於春節期間全天候不論白天(晨間6時至夜間23時止)與夜間(夜間23時止至翌晨6時止)皆加收50元,實施期間自113年2月5日零時起至2月14日24時止,113年2月15日零時起恢復規定費率收費。

 

屏東縣113年春節計程車計費

 

花蓮縣計程車春節期間夜間加成計費,每趟再加收50元

花蓮縣計程車春節計價方式,自113年2月7日0時起至113年2月14日24時止(自除夕前2天至國定年假結束)。全日按夜間運費加成計費(夜間加成計算方式為起程834公尺100元,續程每192公尺5元,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累計1分40秒5元),每趟次再加收50元。民眾依計費表跳金額收費,計程車駕駛人須使用新式計費表並選取春節加成(每趟次加收50元已計入),如未選取春節加成鍵者,仍應依跳表金額收費,不得額外加收。

 

113年台灣各縣市計程車春節收費

 

各縣市政府提醒民眾:春節期間搭乘計程車照表收費,若有計程車不依規定收費、擅自加價、故意繞道或拒載短程等情形,可記下車號、搭車時間、駕駛姓名等詳細資訊,向各地監理站申訴。各縣市交通局表示,為維護計程車營運秩序,交通局與警察局除不定期於市境內重要路段進行聯合稽查,農曆年前及春節期間更將加強執行,呼籲計程車駕駛遵守規定,若有未依跳表金額收費或未具有效執業資格等違規情形,經查證屬實將依公路法裁處9,000元至9萬元罰鍰。

 

 

整理/林宜屏

資料來源/各縣市政府、大都會車隊

刊頭圖片提供/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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