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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小二男童教室跳躍,撞倒罕病女童判賠53萬!教室安全7重點,別輕忽!

太危險!台南一所小學一名罕病「纖維性骨失養症」二年級女童,被同班男童跳躍撞傷,導致左股骨幹骨折,法官判男童與父母需賠償女童約53萬元。
台南小二男童教室跳躍,撞倒罕病女童判賠53萬!教室安全7重點,別輕忽!

 

男童教室內一個跳躍動作,害罕病女童受傷骨折

只是一個頑皮的跳躍動作,卻付出慘痛代價!台南某國小二年級洪姓男童在教室內跳躍通過走道,造成同班一位罹患罕病的女同學受傷倒地骨折,台南地方法院判賠53萬1千多元的賠償金。

事發於2023年5月30日中午,由於受傷女童是一名「纖維性骨失養症」的罕病患者,禁不起大力的碰撞傷害,當天她在教室內站在桌子與桌子的走道,約僅能讓一人通過的寬度,正當她與同學在聊天時,洪姓男童竟以跳躍方式通過走道,碰撞、踩踏到女童的身體與腿部,造成女童當場痛哭倒地。

醫院診斷顯示,女童受到左側股骨幹骨折,骨折處骨頭明顯分離、呈大角度變形,判定骨折是外力所致,不是疾病本身引起的。

台南地院審理認定,洪姓男童的跳躍行為是造成女童骨折的主要原因,男童行為時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父母有監督疏懈的責任,而男童父母未盡監督義務,需共同負擔侵權賠償責任。

因此,法官判決洪姓男童一家需賠償受傷女童住院、輔具、復健等費用共計53萬1千多元,可上訴。

 

注意教室安全7重點

對此,台南市教育局呼籲,各級學校應全面加強學生的校園安全教育,並提醒師生與家長共同重視日常行為規範與活動中的安全細節,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教室安全重點在於禁止危險行為,不在教室內跑、跳、追逐或推擠、攀爬桌椅窗戶,避免惡作劇行為,如:拉椅子等,尤其以下七點,需要特別注意:

1.禁止攀爬

不要爬窗戶、欄杆、桌椅或洗手台。 

2.勿玩尖銳物品

不可拿尖銳的文具或物品互相玩耍。 

3.正確使用設備

愛護公物,小心操作實驗器材或專科教室設備。 

4.保持動線暢通

保持教室通道暢通,不要將物品堆放在走道上,避免絆倒危險。 

5.注意電器使用

下課前確認燈、電風扇、冷氣等電器電源已關閉。 

6.遠離危險場所

避免前往機房、地下室等校園死角。 

7.注意易燃物品

教室內禁止放置或使用易燃物品,遠離蒸飯箱等危險區域。 

 

整理撰文/游資芸

圖片來源/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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