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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後生子4步驟搶先看
代理孕母台灣立法露曙光?

某知名藝人因無子宮,赴美尋求代理孕母失敗後,引發熱議,可望加速台灣代理孕母的合法進度。然而,大法官同性婚姻釋憲案後,將重新定義「夫妻」,可能因而拖慢代理孕母的立法進度,台灣代理孕母合法這條路,究竟該怎麼走?
合法後生子4步驟搶先看      代理孕母台灣立法露曙光?

台灣需要代理孕母嗎?

「讓想有孩子的人生小孩,而不是逼健康的人生小孩!」代理孕母解禁推動人陳昭姿呼籲。事實上,對生育率持續下降的台灣現狀而言,代理孕母合法化,能讓子宮無法生育的女性或同志也能養育孩子,的確能為台灣少子化處境帶來一線「生」機。在台灣各個角落,對代理孕母有需求的不孕夫妻不在少數。

陳昭姿,升高中暑假時被醫師診斷先天性子宮發育不全,她不諱言,因為必須在台灣工作,也沒有足夠金錢,因此無法出國尋求代理孕母,後來私底下在台灣找外勞和同事,擔任自己的代理孕母,前後經歷約兩年多過程,在尚未成功之前,被先生要求為其他病友公開呼籲代孕解禁,因曝光而自斷生路,無法再進行,最後因緣際會收養一子,完成當媽媽的心願。

走過所有的路後,陳昭姿強調,收養兒子雖讓她感到滿足,但必須尊重每個人想要有血緣小孩的心願。「收養小孩或尋求代理孕母生子,這關係每個人的價值觀,不應由別人規勸指導,而是自己來定義所謂的幸福,例如認為有小孩人生才完整。」因此,二十年來持續推動台灣代理孕母解禁,希望幫助跟她遭遇一樣的女性。

陳昭姿強調,目前台灣政府鼓勵生育的措施或政策,對困難生育者非常不友善,例如健保規定人工生殖不予給付,而需求代理孕母的部分,更是人為阻擋無法執行。過去普遍認為不孕是少數人的事,現今由於晚婚的人愈來越多,不孕人口漸漸增加,台灣代理孕母的議題也益發被重視。

 

代理孕母合法化有譜?

陳昭姿指出,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署長邱淑媞曾做過民調,結果有八成民眾支持或不反對代理孕母合法化。台灣在衛生署時期,曾針對代理孕母合法化於2004年和2012年舉行公民會議。2004年時,主要議題是代理孕母要不要開放,當時結論是有條件開放代理孕母。2012年時,「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初步擬定完成,但國健署多次送件行政院卻遭退回,最近一次是去年十月。

陳昭姿認為,既然草案已研擬完備,建議與後來出現的同志議題先切割辦理,請立委提案或行政院送案,並將草案排在立法院較前順序受理,只要無人阻擋、立委通過,便能迅速立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