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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的佔有慾分析(上)

人類的佔有慾望始自於嬰幼兒期,自其開始能移動身體並伸展四肢以獲得東西時,直到成人我們會以“認知”的方式來修正自己的佔有慾,以緩和因與他人分享東西所造成的「失落感」。
寶寶的佔有慾分析(上)

從教孩子該如何取捨來著手

但每個人的佔有慾望強度不同,影響的因素除了先天的氣質外,與腦部發展、家庭教養方式也有關係,在處理的方式與態度上,家長本身的習慣與價值觀有一定的影響,我們並不是要教養出“凡事以他人為優先”或“對任何東西都沒有慾望”的小孩,而是要試著學會取捨。

 

各發展階段的佔有慾望表現

1.0~1歲嬰兒期

因其無法自行移動與言語所以不容易看出其表現,但是如果環境明顯變化如在不一樣的地方睡覺、換不同的被被或者是更換照顧者,都可能會讓他哭鬧或者不安穩,也就是盡量減少環境的變動。

 

2.1~2歲學步期

隨著大肌肉發展與能自由移動,所以會好奇且努力以獲得他注意到的東西,並且常會以嘴巴來品嚐,一旦被拿開或者禁止時,多半會大聲哭鬧,當然他並不是一定要擁有它,只是還在練習身體的運用與了解它的感覺,通常只要轉移其注意力就足以安撫其情緒。

 

3.2~3歲自主期

隨著語言表達能力的快速進展與自主意願的提升,小孩多半會嘗試自己解決問題,不想要他人幫忙,會以語言表達要與不要,但是較自我中心且不太知道自己行為的後果,即使你很努力的解釋,但他還是會搶著東西不放,他並不是真的知道此東西的價值而想擁有它,通常只是羨慕或者想要而已,此時可以順勢採取誘導的方式,以條件來吸引他改變行為如“把飯吃完才可以看電視”。

 

4.3~4歲溝通期

開始有一般的溝通能力,比較能以語言的方式討論,此時比較能了解自己或者別人的差別,在想要得到自己所沒有的東西時,會以口語表達來要求,當要求其分享東西時,大人也能以口語的方式來建議,但畢竟還沒有那麼好的邏輯思考能力,可以試著給小孩二或三個選擇(如你要給他一個糖果還是二個糖果),由他自己做決定,不要只是問他要不要,否則他常會說不要。

 

5.4~6歲思考期

其基本的發展能力如語言表達、理解、邏輯思考已比較成熟,開始以反覆語言練習與思考來建立自我的價值觀,所以此時可以以一般的語言與小孩討論擁有與分享的觀念,但別急著幫他做決定,有耐心的等待他的決定,不論結果是否是你想要的都要尊重小孩的決定,事後再找時間跟他討論。

 

影響佔有慾強度的因素,可分成先天的氣質、腦部的發展、家長的教養方式三部分,以及三種特殊情況的處理建議,我們下回來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