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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連假上班注意!元旦出勤應給雙倍薪

元旦三天連假即將來臨,需要加班、上班的你要注意! 1 月 1 日元旦,屬內政部所定應放假的紀念日,當日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並照給工資;如因業務需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當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喔!
元旦連假上班注意!元旦出勤應給雙倍薪

 

1 月 1 日元旦,依勞動基準法第 37 條規定,屬內政部所定應放假的紀念日,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雇主,當日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並照給工資;如因業務需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當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如事業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即週一至五為工作日,另約定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並使月薪制勞工於連假期間出勤,加班費倍率計算如下:

 

▲1月1日元旦屬內政部所定應放假的紀念日,當日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並照給工資。

▲1月1日元旦屬內政部所定應放假的紀念日,當日應依法讓勞工放假一日並照給工資。

 

元旦三天連假工資計算方式

一、112 年 12 月 30 日為休息日,雇主如使勞工於當日出勤,前 2 小時內,每小時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至少再加給 1⅓ 倍,出勤第 3 至 8 小時者,每小時則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至少再加給 1⅔ 倍。

二、112 年 12 月 31 日為例假日,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法定事由外,不得使勞工於當日出勤。

三、113 年 1 月 1 日為法定休假日,雇主如使勞工於當日出勤,除了照常計給當日工資外,應再加發 1 日工資。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雇主也可事前與個別勞工協商將國定假日與其他工作日調移,且應明確約定調移日期,經調移後的原國定假日已成為工作日,勞工於該日出勤工資無需加給;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調移後的國定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勞工局說明,113 年元旦適逢週一,如當日原訂為勞工休息日或例假,應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1 日,補休日期由勞資雙方協商後排定,並應將此補休日性質視為國定假日;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此補休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元旦連假出勤加班薪資計算表。

▲元旦連假出勤加班薪資計算表。

 

要注意!2024年時薪、月薪有調漲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長陳瑞嘉提醒,113 年 1 月 1 日起,月薪從現行 2 萬 6,400 元調至 2 萬 7,470 元;時薪也由 176 元調至 183 元,雇主在核算勞工工資時,務必要注意不得有低於法定標準計給的情況。

勞工局強調,事業單位如有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依法可處行政罰鍰外,並將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籲請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

國定假日為勞動基準法保障勞工之權利,無論月薪制勞工或部分工時勞工,只要適用勞動基準法的行業,雖工作形態不一,但都適用上述休假規定,事業單位應遵照法令並保障勞工休假權利。事業單位或勞工朋友如有勞動法令相關問題,可撥打專線 04-22289111 分機 35200 或市府 1999 服務專線諮詢。

 

整理/林宜屏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勞動基準科

圖片來源/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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