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定離婚事由有項「不堪同居之虐待」,除了精神或是肉體的暴力外,在這樣的暴力之下,有動搖到夫妻共同生活的基礎,以及超過被施虐的一方能忍受的範圍,就可能成立。
很多的家暴會有毆打、拉扯等狀況,很多另一半都會為了家庭的圓滿而選擇隱忍,結果卻造就出施暴者的變本加厲,暴力的情形越來越嚴重,甚至是威脅到另一半的生命,讓另一半不得不去聲請保護令甚至提出離婚。
2.言語侮辱之精神暴力
除了動手動腳這樣肢體上的暴力,言語侮辱也是屬於暴力的一種,雖然不是身體上的疼痛,但言語的力量絕對是極為傷害的,尤其是長期受到具有攻擊性的侮辱言語,會使人的精神狀況變得極為崩潰。
有些情況並非對身體的暴力行為,而是以其他強制性的舉止來限制配偶,例如判把配偶反鎖在門外、毀壞配偶的東西等。
4.酗酒型態的暴力
有些人可能是因為壓力大或是有酒精成癮的狀況,長期酗酒導致精神狀況不佳,脾氣也變的不是太好,就會與配偶不理性爭執,有的還會出現毆打配偶的狀況出現。
5.誹謗配偶之精神暴力
前面有提到言語的力量是很可怕的,有些配偶雖然沒有動手,也沒有直接開口罵人,卻是用更可怕的方式來對待另一半,像判決中所提到的在LINE群組中誹謗配偶有外遇、在家中寫上辱罵配偶的話,雖然沒有直接說出來,但是這樣的精神壓力也是極為恐怖。
有些人對配偶並不是單刀直入的辱罵,而是長期以諷刺的詞彙來對待配偶,甚至對待配偶的親屬們,不但是一種精神暴力,而且還把傷害範圍給擴大。
7.對待配偶及其親屬肢體暴力
除了對配偶動手動腳外,有的人甚至還會對配偶的親屬暴力相向,導致大家都籠罩在暴力的威脅之中。
長期性的暴力已經是很糟糕的行為了,有的人甚至會要以殺害配偶來做為洩憤的方式,這樣的情況真的非常恐怖。
吸食毒品本身就是犯法的行為,有些人會在吸食毒品後,精神不正常的情況下來攻擊配偶,把配偶當成是仇人等對象。
俗話說的好,十賭九輸,但是有的人偏偏看不開,仍舊沉迷於賭博,導致積欠大量賭債,回家後因為賭輸了心情不好,就把配偶當成出氣的工具。
如果真的有遇到這樣的情形,一定要懂得保護自己,盡力蒐證、聲請保護令、找專業律師協助,進行離婚訴訟,讓大家來幫助你脫離危險的婚姻環境!
撰文/黃靖芸 律師
現職:家事律師、臺灣高鐵性騷擾處理委員會外部委員
專長: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保護令等家事案件、民事求償等案件。
經歷:臺灣高鐵性騷擾處理委員會外部委員、臺灣高鐵職務不法侵害專題講座講師、國防部政訓中心性別專題講座、國防部心戰大隊性別專題講座、交通部公路局台北市監理所公務人員法紀宣導講師、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法紀宣導講師、台北市政府體育局法紀宣導廣告律師、新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勞動雲)勞動法令宣導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家事法專科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專科律師、台北市政府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