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騎機車載小孩上路,三貼、嬰幼兒未戴安全帽等問題,真的很容易引起爭議!一位新北市爸爸在FB「爆料公社公開版」貼出騎機車被檢舉的照片和罰單,因一歲半小孩未戴安全帽被開罰,讓他不滿PO文。
這位爸爸表示,因老婆去上班、沒人顧小孩,他只好把寶寶帶去公司,沒想到小孩乘坐機車,被檢舉未戴安全帽。
他認為,小孩被檢舉時僅一歲六個月,市面上根本找不到符合頭型且符合台灣安全帽標章的產品。
「我在網上找到幼兒配戴的學步防摔頭盔跟兒童單車安全帽⋯⋯且在google查詢兩歲以下不建議配戴安全帽,因為頸部脊椎尚未發育,戴了安全帽反而很容易受傷!」
這位爸爸更提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二項第三款:「配戴時安全帽因正面朝前及位置正確,於顎下繫緊扣環,安全帽並因適合頭型,穩固戴在頭上,不致上下左右晃動,且不可遮蔽視線。」
他強調,「我完全沒有任何一個字眼是合法可以臨時帶著我的寶寶騎車出門……機車不行,更別說搭計程車了!所以帶兩歲以下小朋友只能開車?」他尋求相關單位,卻只回覆他:「你這個就違規屬實,不然你申訴看看……」
因此,他想問網友們,是否很多家長有這種疑慮,以及如何處置?針對這則貼文,網友掀起兩派論戰!
一派網友認為,小孩安全大於一切:「之前在急診也是看到媽媽這樣載,結果車禍飛出去」、「你是覺得你出車禍的時候,你小孩的頭比你硬?不然你憑什麼覺得小孩不用戴安全帽」、「有1至5歲合格安全帽」、「我背在胸前我也是給我而兒子戴安全帽」等。
另一派網友則同情這位爸爸的境遇,「如果經濟情況允許,誰願意冒著危險騎車載幼兒」、「每天坐計程車來回接送,那樣的經濟應該就不會冒險騎車載幼兒了」、「原來現在要有車才能生小孩」、「台灣停車格場少,怎麼可能去哪都能開車」、「說真的鄉下地方根本沒有公車在市區」等。
對此事件,制單開罰的海山分局說明,事發於5月23日上午9時29分,板橋區新海橋往新莊方向,機車駕駛人所附載幼兒,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被民眾發現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上傳至新北市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
海山分局經檢視相關影像後,認定違規行為屬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舉發,處駕駛人新台幣500元罰鍰。
海山分局提醒,騎乘機車時務必配戴安全帽,並注意安全帽的正確配戴方式,以確保行車安全。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二項,機車安全帽應經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並於帽體貼有商品檢驗標識。
如果可以開車、坐計程車,誰會想要騎機車呢?相信家長會騎車載小孩,都有許多不得已,盼望相關單位能在各方面周全的配套和考量下,擬定出真正保護孩子安全的對策。
整理撰文/游資芸
圖片來源/FB@爆料公社公開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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