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發現自己深信不疑的另一半,從交往到結婚都在欺騙自己時,除了情感上的受傷與失望之外,法律上又是否有機會終止這段婚姻?本文將透過實際案例與相關法規,一起了解遭受欺騙而結婚時,可以主張哪些權益,以及法律如何保障受害者的選擇權。
在一段婚姻關係中最重要的一定就是信任,如果這個基礎消失了,兩個人的婚姻基本上也就只剩下法律上的關係了,因為彼此已經不再相信對方,在相處與互動上就跟陌生人沒有兩樣了,但你有想過,假如在結婚後發現自已的配偶其實一直都利用欺騙自己來達到結婚目的時,你會想繼續維持這段婚姻嗎?還是會認為對方一直都對自己不誠實會選擇果斷放生?
像是台灣曾經就有出現過一個案例是妻子偽造假學歷,隱瞞丈夫,讓丈夫認為自己某頂尖大學的高材生,結婚後,丈夫感覺妻子無論是說話內容或是學識方面都跟她頂尖的學經歷不太符合,事後才發現妻子原來一直是用偽造的畢業證書以及文件來欺騙自己。
萬一真的遇到類似的情況,你會怎麼做呢?假如認為對方這樣欺騙的行為非常不妥,想要以此做為理由來離婚是可行的嗎?
其實在民法第997條就有相關的規定:「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結婚者,得於發見詐欺或脅迫終止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依據這個規定,假如你是因為被他人欺騙或是遭到脅迫而結婚,是可以在發現自己被騙或是對方結束脅迫後的六個月內,向法院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
因此像是前面所說的案例裡,丈夫因為受到妻子欺騙,誤以為妻子擁有高階學歷而結婚,在發現被騙後的六個月內都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喔!
另外,像是在婚前隱瞞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明明本身有愛滋病,卻以假的健康檢查結果來欺騙對方,讓對方信以為真而結婚,只要對方在發現被騙後的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這段婚姻就會因此而無效。
謊言是很難去永久隱藏的,終有一天會被對方發現,在你說了一個謊後,你就得在說另一個謊去圓謊,久而久之,總會露出破綻,而在謊言之下的婚姻,也不會如一般的婚姻那樣平穩,說謊的那方隨時都要擔心謊言被戳破的那天,因此最好的情況就是在交往時便坦誠以對,若真的是相愛的兩人,必定可以攜手克服困難,找到一個最好的解決辦法。
撰文/黃靖芸 律師
圖片來源/photo-ac
現職:家事律師、臺灣高鐵性騷擾處理委員會外部委員
專長: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保護令等家事案件、民事求償等案件。
經歷:臺灣高鐵性騷擾處理委員會外部委員、臺灣高鐵職務不法侵害專題講座講師、國防部政訓中心性別專題講座、國防部心戰大隊性別專題講座、交通部公路局台北市監理所公務人員法紀宣導講師、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法紀宣導講師、台北市政府體育局法紀宣導廣告律師、新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勞動雲)勞動法令宣導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家事法專科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專科律師、台北市政府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