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人妻上網發文敘述自己與丈夫的婚姻,她表示兩人結婚三年,婚前兩人都相安無事,結果婚後卻開始常常為了一些小事而爭吵,尤其是關於做家事、買三餐這種瑣事,更讓她沒想到的是,丈夫竟然在一次爭吵中脫口而出說自己不想裝了,讓人妻徹底心死,結婚三年才發現原來丈夫在這段關係中一切都只是在假裝,從頭到尾根本沒有想要好好去經營、去思考彼此該做的事情,而這也成為了壓垮兩人婚姻的最後一根稻草。
雖然做家事聽起來是很稀鬆平常的事情,然而這卻是維持婚姻關係 非常重要的一環,因為家事就是家庭當中你最直接碰觸到的層面,從洗衣服、倒垃圾、打掃,這些家事雖然聽起來都很小,但卻關係到你每天的生活,甚至會影響你的工作,可能也有人會覺得說既然是件小事,為什麼還會爭吵到要離婚呢?其實重點就在於雙方觀點的不同,彼此間都有各自的理由覺得自己不用去做家事,而不是我們都應該要為家庭付出些努力。
有在工作的一方可能會因為疲累而不想做家事,認為自己負擔家計收入,而沒有工作的另一半就是全權負責家務,當另一半希望自己能協助家事時,就會感到不悅,認為自己不應該做這些,畢竟自己已經負責賺錢,配偶就是負責家事,這樣的分工合情合理。
然而,這樣的想法其實是不太正確的,所謂的家事就是家庭的事務,通常這些事務就是直接關係到家庭環境的維持,而家庭環境的維持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婚姻關係,因為夫妻就是需要相互扶持,很多事情都是要一起努力的;工作的人的確很累,但他們可能會忽略做家事的人其實也是在付出自己的勞力,並非心裡所想的那樣輕鬆簡單;而能否會考慮到這點就在於是否懂得去體諒自己的另一半。
工作的確辛苦,但做家事又何嘗不是呢?其實你可以換個角度思考,工作還有休息時間,但做家事卻是每天都需要去做,你不妨可以在休息日時也讓平時一直在努力的另一半休息一天,換自己來體會一下做家事的辛勞,這不只能讓你更了解另一半平時的情況,同時也能讓你為家庭的付出更盡一份心力。
撰文/黃靖芸 律師
圖片來源/photo-ac
現職:家事律師、臺灣高鐵性騷擾處理委員會外部委員
專長: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保護令等家事案件、民事求償等案件。
經歷:臺灣高鐵性騷擾處理委員會外部委員、臺灣高鐵職務不法侵害專題講座講師、國防部政訓中心性別專題講座、國防部心戰大隊性別專題講座、交通部公路局台北市監理所公務人員法紀宣導講師、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法紀宣導講師、台北市政府體育局法紀宣導廣告律師、新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勞動雲)勞動法令宣導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家事法專科律師、法律扶助基金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專科律師、台北市政府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