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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小一童遭撞倒腦出血還開顱!下課鐘響奔跑惹禍,法院判小六生負8成責任

新竹一名小一男童在校內中庭與小六學生相撞,頭部重摔在地,導致骨裂與腦出血,甚至緊急接受開顱手術。家屬事後提告求償百萬元。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高年級學生應負主要責任,判定過失比例為八比二。
新竹小一童遭撞倒腦出血還開顱!下課鐘響奔跑惹禍,法院判小六生負8成責任

 

下課鐘響奔跑惹禍  小一男童校園遭撞重傷

這起校園意外發生在2024年11月19日,新竹縣一所國小校內中庭。當時正值下課結束、上課鐘聲響起,不少學生急著趕回教室。

入學才兩個月的小一學童小文(化名),當時正從中庭穿廊準備回教室,卻與同校六年級學生阿力(化名)發生猛烈碰撞。由於兩人當時都在奔跑,高年級學生衝撞力較大,小文當場被撞倒,頭部重重摔在地上。

據了解,事故地點原本劃定為低年級活動區,但上下課時間學生往來頻繁,加上兩人都急著回教室加速奔跑,最終釀成這起意外。

 

傷勢迅速惡化  男童腦出血緊急開顱手術

事故發生後,校方第一時間為學童進行冰敷處理,孩子當晚先返家休息。然而當晚開始出現食慾不振的情況,隔天更出現持續嘔吐與劇烈頭痛。

家長察覺異常後立即帶孩子就醫,檢查結果顯示頭部骨裂並伴隨腦出血。由於情況危急,醫師緊急安排轉院手術,小文隨即接受開顱手術保命。

雖然手術順利完成,但孩子頭部留下大面積疤痕,部分區域無法再長出頭髮,也讓家屬擔心未來可能對孩子造成心理影響。

 

家屬提告求償百萬元  盼為孩子身心傷害討公道

事後,受傷學童家長對肇事學生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訴訟,提出多項求償,包括醫療費與交通費、學童精神慰撫金60萬元,以及父母各2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總求償金額約100萬元。

家長指出,孩子年紀尚小卻必須經歷開顱手術與長期傷痕,身心衝擊相當巨大,希望透過司法途徑爭取合理賠償。

對此,被告學生家長則認為,事發時上課鐘響,學生趕回教室屬於常見情況,且當時雙方都在奔跑,受傷學童本身也應負部分責任,同時認為求償金額過高。

 

法院判定過失比例  高年級生負主要責任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六年級學生已具備一定判斷能力,在人多的校園中庭奔跑時,應更加注意周遭安全,未注意前方狀況導致碰撞,應負較大過失責任。

同時依民法規定,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時,其父母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不過法院也指出,事故發生時受傷學童同樣在鐘響後奔跑,未注意前方情況,因此不能完全免責。最終裁定過失比例為:六年級學生80%,小一學童20%。

 

精神賠償金酌減 最終判賠約28萬元

在賠償金額方面,法院逐項審酌家屬提出的求償內容。

醫療費與交通費部分獲得全數認定;至於學童精神慰撫金,法官考量傷勢確實嚴重,但孩子目前已恢復就學,認為原求償60萬元過高,酌減為30萬元。

至於父母提出的精神慰撫金,法院指出,實務上通常須達到極重大傷害程度,例如植物人或重度失能,才會支持父母個別精神賠償,因此未予採納。

依照八比二的過失比例計算後,法院判決六年級學生及其父母須賠償:學童234,000元,學童父親49,149元,總賠償金額約為283,149元。本案仍可上訴。

 

校園安全再提醒  下課時間最容易發生意外

下課時間往往是學生最活躍的時段,走廊與中庭人來人往,一旦奔跑或追逐,發生碰撞的機率也隨之提高。尤其當不同年齡層的學生同時在同一空間活動時,體型與力量的差距,往往讓意外後果更加嚴重。

對不少家長而言,這起事件也再次提醒,孩子在校園裡看似平常的奔跑與嬉鬧,其實可能在一瞬間釀成難以預料的傷害。如何讓孩子自在活動的同時,也建立基本的安全意識,往往需要學校與家庭一起努力。

在日常的提醒與觀察中,多一分注意,也許就能少一分意外發生的機會。

 

整理撰文/江睿毓

圖片來源/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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