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林姓女子於2017年4月初懷孕,因有子宮出血、收縮與胎盤偏低等問題,同年7月陸續請安胎假,也請公司依勞基法調整她職務內容,不料主管稱要持醫學中心等級醫療機構開立的診斷證才准假,且到8月領薪時,發現被減薪,過不久公司又以沒賺錢為由資遣她...
台灣高等法院判該公司應按月給付自2017年12月起至復職日起每月4萬1690元薪資,按月提繳2520元到她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並賠償她10萬元,且雙方「僱傭關係存在」。高院指出,公司非法解僱、違反性平法,這是對懷孕的女員工人格尊嚴重大否定,也違反憲法第156條母性保護的國策及社會法益。以下就來看看懷孕後該有的請假權益。
產檢假顧名思義就是給孕媽咪可以安心去產檢的假,總共有5天,而且不扣薪資。方便讓媽咪可以安排在門診人比較少的平日做產檢,這樣就不用陷入下班後或假日人擠人,或者看到很晚的窘境喔~
懷孕期間難免會有不舒服而不堪負荷工作的時候,這種時候就有安胎假可以請喔~
安胎休養假等同於勞工普通傷病假,只要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就可以向雇主請假,而且1年內沒超過30天的部分會有半薪。
然而因每個人的體質不同,需要休養的情況也不同,有些需住院安胎,有些則在家休養即可,所以有住院跟沒住院是有區別的喔~
1.住院安胎: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2.未住院者:1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天。
3.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產假」說的白話點就是讓媽咪準備生產與照顧寶寶的假,有連續8週(含假日)可以請,而且產假期間一定要包含生產當天,等於還沒生就可以開始請。
不過,有個風險是,太早請的話,寶寶出生後的假期剩餘日也較少,所以媽咪們需要好好思考與斟酌何時開始請比較好喔~
如果不幸流產,會依照懷孕週數而有不同的產假天數與工資規定,但是,請假期間不論有薪或無薪,公司都不能將其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等。
PS.除了全職的媽咪以外,放無薪假或計時員工也有產假喔!
延伸閱讀:育嬰假如何申請?
陪產假就是給爸比用的假~在老婆生產日前後合計15天內,可以任選5天請,不一定要連續5天,而且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是不是很貼心呢?
生產前後合計15天的意思是,假設老公在4月11日請了第一天陪產假,但老婆是在4月16日生產,那陪產假的最後一天則是4月25日,如果過了4月25日還沒請完,陪產假就沒囉~
延伸閱讀:育兒補助全台最完整!2020「生育津貼」、「育兒津貼」、「托育補助」這樣領就對了
準媽咪、準爸爸請假權益一覽表 |
||||
對象 |
假別 |
給假天數 |
假期工資 |
計算單位 |
準媽媽 |
產檢假 |
5天 |
薪資照給 |
受雇者選擇以1日、半日或小時為單位 |
安胎假 |
與住院傷病假合併計算,2年合計不得超過1年 |
30天以內工資折半發給 |
工作規則或勞資雙方協商 |
|
產假 |
8週(懷孕20週以上分娩) |
薪資照給 |
以1日為單位 |
|
4週(懷孕3個月以上流產) |
薪資照給 |
|||
1週(懷孕2個月以上,未滿3個月流產) |
無薪 |
|||
5天(懷孕未滿2個月流產) |
無薪 |
|||
準爸爸 |
陪產假 |
5天(配偶在生產當日及其前後合計15天內任選5天) |
薪資照給 |
以1日為單位 |
備註: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規定,受雇者提出前述請假的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或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其他不利的處分。 |
||||
參考資料/台北市政府勞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