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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產兒的心臟血管病變

兒童在母體內孕期正常為37~42週,而懷孕34~37週出生的嬰兒,以往稱晚期早產兒。根據2013美國婦產科學院公告依孕期分類嬰兒,早期足月(37週~38週6天)、足月(39週~40週6天)、晚期足月(41週~41週6天)及延後(≧42週)。早期足月兒的呼吸功能,有許多研究報告,但是心臟血管疾病,則較少研究報告。
早產兒的心臟血管病變

在今年3月份的兒科醫學雜誌(J Pediatr 2018;194:81-6),以色列索羅卡大學醫學中心婦產部的古特維茲(Gutvirtz G)醫師等,報告1991~2014年他們醫院在出生的223,242位嬰兒,其中53,501(24%)為早期足月兒,122,602(54.9%)為足月兒,37,919為晚期足月,9,220(4.1%)為延後嬰兒。分析他們在18歲前患心臟血管疾病,結構性瓣膜病、高血壓、心律不整、風濕熱、缺血性心臟病、肺心症、心臟炎、心衰竭等的機率。

 

結果發現,早期足月兒患心臟血管疾病的機率最高(0.9%),而足月兒,晚期足月及延後嬰兒的罹病率分別為0.6%、0.6%及0.5%。早期足月兒罹患心臟血管疾病的機率是足月兒的1.01~1.36倍。

 

在台灣,早期足月兒也很常見,除了在急性期需特別醫療照顧外,成長後是否易患心臟血管疾病,是值得重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