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醫學研究所(Institute of Medicine)在2009年公布了新版懷孕體重增加的指引,標準體重(BMI為18.5〜24.9)的婦女,整個孕期體重應該增加25〜35磅(11.4〜15.9公斤),其中第一孕期(前14週)增加1公斤,之後每週不超過1磅(0.454公斤)。並且要根據孕前的BMI做修正,原本就胖的孕婦,體重應該增加少一點;原本就瘦的孕婦,體重可以增加多一點。2013年5月在美國婦產科學會期刊(Obstetrics and Gynecology)上有一項研究探討「體重增加在建議範圍以外對懷孕的影響」。
這項研究涵蓋美國16家醫學中心,研究對象是2003年到2008年間生產的單胞胎初產婦。研究者分析孕婦的體重變化和懷孕併發症的相關性,包括妊娠高血壓、子癇前症、剖腹生產、早產、胎兒過大(大於90百分位以上)、胎兒過小(小於10百分位)。8293位產婦中,17.5%的孕婦體重增加在正常範圍,73%的孕婦體重超過建議,9.5%的孕婦體重增加不夠。
體重增加太多比起體重增加正常和不夠的孕婦,懷孕結果大不相同,妊娠高血壓的比例分別是32%和21%、剖腹產率分別是27%和19%、胎兒過大的比例分別是12%和6%、胎兒過小的比例分別是11%和17%。如果依照孕前的BMI來細分,可以發現BMI正常,體重增加太多的孕婦發生妊娠高血壓的機會是1.5倍、子癇前症的機會是2.5倍、剖腹生產是1.6倍、胎兒過大的機會是1.7倍,但是胎兒過小的機會減少了40%。懷孕前過重(BMI為25〜29.9)、懷孕中體增加太多的產婦,發生子癇前症的機會是4.2倍、剖腹產的機會是1.8倍、胎兒過大是2.5倍。懷孕前肥胖(BMI大於30)、懷孕中體重增加太多的孕婦發生子癇前症的機會是1.9倍。
相反的,懷孕前體重正常但體重增加不足的孕婦,發生早產的機會是2倍,但是胎兒過大的機會也減少了50%。所以體重增加不足會增加一點早產的機會,但是體重增加太多的問題就很多。因此孕婦在懷孕中應該控制體重,尤其是過重和肥胖的孕婦。
肥胖不僅會增加心血管疾病的機會,也會增加懷孕的併發症,例如妊娠糖尿病、子癇前症、胎兒過大、胎死腹中、難產、感染等,2013年6月在美國醫學會期刊(JAMA)上有一項研究發現肥胖也和早產有關。
這項研究的來源是瑞典的生產資料庫,研究對象是1992到2010年間22週以上單胞胎的生產資料,孕婦依照第一次產檢時的BMI,分為正常(18.5〜24.9)、過輕(<18.5)、過重(25〜29.9)、一度肥胖(30〜35)、二度肥胖(35〜40)及三度肥胖(≧40)。早產則依週數分為極端早產(22〜27週)、早期早產(28〜31週)和晚期早產(32〜36週)。
在1599551筆生產資料中,有5.03%早產,其中極端早產、早期早產和晚期早產分別有0.23%、0.47%、4.36%,各個時期的早產發生率都是隨著過重和肥胖婦女的BMI增加而逐漸增加,而且在極端早產的產婦特別明顯。和正常BMI的產婦相比,極端早產的發生率在BMI為25〜30的產婦是1.26倍,在BMI為30〜35的產婦是1.58倍,在BMI為35〜40的產婦是2.01倍,在BMI>40的產婦是2.99倍。至於早期早產的發生率只有在二度肥胖的產婦才會增加;體重過輕的產婦會增加晚期早產的機會為1.31倍。
許多研究發現發炎現象是早產的重要原因。肥胖會增加許多懷孕的併發症,例如妊娠糖尿病、妊娠高血壓等,間接導致早產。另外肥胖的人容易感染或發炎反應,作者認為可能也是早產的原因。
林禹宏
學歷:台灣大學醫學系畢業
經歷:台大醫院醫師、美國康乃爾大學生殖醫學中心研究員、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生殖科學中心訪問學者、美國生殖醫學會會員
現任:新光醫院婦產科主任、輔仁大學醫學系副教授、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理事
*本網站所發表之文章,均由《嬰兒與母親》及其他相關著作權人依法擁有其法律權益,若欲引用或轉載網站內容, 請與本公司來信接洽,違者將依法處理。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