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外科醫師江坤俊在節目上透露,曾有一名媽媽罹患乳癌,但為了生小孩,不顧身體健康積極服用荷爾蒙,雖然如願懷孕,卻使乳癌二度復發,可是礙於胎兒才3、4個月,沒辦法做詳細的全身檢查,但媽媽只求保住孩子。
後來孩子順利出生,但這名嗎 媽接下來要面對癌細胞問題,當她問:「可以讓我看到我小朋友結婚嗎?」江坤俊醫師紅了眼眶,直言「有些女生真的很可憐,她去補充女性賀爾蒙真的不是故意的,真的就是為了要生小孩」。
杜世興副院長表示,孕婦也可能罹患乳癌,雖然罹癌率不會比一般女性高或低,但是治療的複雜度卻會比較高,因為考慮到胎兒的安全性,許多藥物與治療方式都必須斟酌使用。
一般女性25歲以上,即有可能步入乳癌發生的年齡,25歲以前屬於少數個案。乳癌發生的高峰期為40至50歲,比歐美早了大約10歲。根據統計,從64歲以後,乳癌的罹患率會逐漸下降。根據衛福部國健署104年最新公佈資料顯示,101年新發生乳癌個案已高達10525例,歐美的新增案例數則大約為臺灣的2倍(推測應與飲食習慣有關),雖然臺灣的發生率不如歐美,乳癌在臺灣卻仍然是女性癌症發生的首位,而且有逐年成長的趨勢,每年大約有6%的新增數量。
在臺灣,有高達85%的人被確診罹患乳癌時,已經是侵襲型乳癌,對健康有所影響,甚至會威脅到生命;僅有15%屬於原位型乳癌(零期乳癌),原位型乳癌沒有轉移的能力,不會危害到生命。臺灣女性被發現罹患原位型乳癌的比例比歐美低,歸咎其原因,是因為歐美比較能夠做到「及早發現」。
如何及早發現?以往許多文章都會建議在家洗完澡可以順便自我檢查,摸摸看胸部是否有硬塊,如有疑慮再去醫院檢測,不過近年來醫學界其實已經不建議居家自我檢查。杜世興副院長解釋,因為判斷還是要仰賴醫師的專業,自我檢查經常會錯誤解讀,也可能因為自己沒有摸到硬塊,反而因此輕忽;再者,能夠自己檢查到的硬塊,通常都已經是具轉移能力的侵襲型乳癌了,也失去早期篩檢的意義。
杜世興副院長建議,乳房發育完成後,建議20、30歲以上的女性,每2至3年可以去醫院由專科醫師進行檢查,40歲以上建議每年檢查。由醫師決定觸診或由其他影像診斷方式著手,再隨著臨床觀察,醫師會決定是否要做進一步檢查。
杜世興副院長指出,原位型乳癌診斷方式以下列4種為主:
1. 從乳房攝影呈現異常鈣化點來發現與診斷,原位型乳癌的發現以異樣鈣化點為表現,約佔九成。
2. 醫師檢查出乳房腫瘤,進一步切片化驗而診斷。
3. 乳頭有異樣分泌物。
4. 乳頭皮膚有長期慢性濕疹。
換句話說,除了基本的常規檢查以外,如果發現乳頭有異樣分泌物、乳頭皮膚長期有慢性濕疹,皆建議至醫院請專科醫師做檢查。
乳頭凹陷也可能是一個危險警訊,尤其是單側乳頭凹陷。不過並非乳頭凹陷都是乳癌造成,也有可能是正常現象,不用過於緊張。從以下方式有助於初步判斷乳頭凹陷是否具有癌性可能:
如果是天生的乳頭凹陷,在青春期時就會發現乳頭凹陷,有時可發生在雙側,乳頭可以輕易拉回原位;至於乳癌的乳頭凹陷,則是在乳房完整發育後才出現,乳癌有時候會造成乳房組織結構變形(乳頭下的病灶腫塊,可能會使乳頭凹陷、並且不容易拉出),大多發生於單側乳房,雙側乳房同時罹患乳癌的機率較低。尤其如果在凹陷的乳頭下方摸到硬塊更要小心。
另外如果雙側乳房相同部位皆有對稱的硬塊組織,該組織為乳癌病灶的機率則比較低,因為乳癌大多發生於單側乳房。
一般來說,第一孕期不適合採藥物治療,因為懷孕初期藥物對胎兒的影響比較大,尤其是化療藥物。如果懷孕初期必須接受化療,必須中止妊娠;至於第二孕期或第三孕期,目前文獻資料並沒有強烈證據顯示化療會導致畸胎,也許可以繼續妊娠,應與您的主治醫師討論是否可以繼續妊娠,第二、第三孕期比較需要由個案來分別判定。雖然整個孕期都不建議接受化療,不過如果醫師判斷有其必要性時,仍要權衡輕重利弊。另外妊娠期間不建議接受乳癌賀爾蒙藥物治療,因為會有致畸胎顧慮。
基本上仍然可以繼續餵奶,癌細胞並不會傳給寶寶。即使真的傳給寶寶,癌細胞在胃酸環境下也難以生存。
乳房腫痛,在大多數情況下都不是乳癌。乳房腫痛或突然的刺痛大多是因為雌激素與黃體素對於乳腺體所產生的反應,通常都是纖維囊腫,發生位置以乳房外側上方較多,因為此處的乳腺體分布較廣泛。纖維囊腫所引起的疼痛,大部分發生於月經來臨前,少部分則是任何時間點皆有可能。
儘管多數會痛的情形都不是乳癌,不過也不能掉以輕心。雖然9成乳癌不會痛,卻仍有1成的乳癌會使患者感到疼痛。乳癌的疼痛表現方式,通常為「同一位置」定點持續疼痛,頻率會愈來愈頻繁;會換位置的疼痛表現方式,大多並非乳癌所引起的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