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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承or隱瞞?夫妻之間有不能說的祕密?

夫妻之間能不能有祕密?會不會影響到兩人感情?無論是過往的情史、個人交友狀況或金錢使用,該不該告訴另一半?事實上,若純屬於私事,且不致影響兩人的感情,可視相處狀況來決定是否要讓對方知道。但如果會影響到另一半或彼此的利益時,就不應有所隱瞞,必須據實以告。
坦承or隱瞞?夫妻之間有不能說的祕密?

 

聯合心理諮商所諮商心理師吳昱德表示,「祕密」意指個人在有意識的情況下,不想要對外公開的部分。之所以不公開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個人有些需求或考量,例如:想要保護自己,或是擔心說出去會對周遭的人產生不良影響,於是便隱瞞某些狀況,使之成為祕密。

基本上,祕密沒有對錯或好壞之分,純粹是因為個人想要保留隱私或空間。部分的人對自己的隱私毫無保留,認為任何事都可以告訴他人,部分的人則較注重隱私權或需要個人空間,會對他人隱瞞一些事實。

夫妻之間能不能有祕密?

當男女雙方結婚後成為夫妻,便開始營造親密關係,這個過程可以用「圓圈」來比喻。原本沒結婚的夫妻是屬於兩個獨立的個體,也就是兩個獨立的圓圈,結婚後中間便產生重疊,重疊的部分即為彼此之間的親密關係,沒有重疊的部分則屬於個人保留自己的部分,包括身體、過去情史、交友、金錢使用等狀況,兩人可視個人需求或與對方相處,決定是否要告訴對方。

然而,有些夫妻會認為結婚後,另一半不論大小事均應該向自己報備,不能有所隱瞞,但此相處方式可能會使對方感到不自在,甚至覺得生活被束縛;相反的,若兩人將生活中大小事都當成祕密處理,便會使關係變得疏離,久而久之,彼此間毫無交集,形同陌路。

在維繫婚姻關係的過程中,部分夫妻存在著一種迷思,認為夫妻就是必須融合在一起,不論做任何事,另一半都要告訴自己。不過,這種相處原則卻與多數人的生存理念相違背,大多數人於成長過程中,被父母訓練要擁有自我掌控權,能夠自己處理生活中大小事務,將來進入社會才可以成為良好的獨立個體。倘若在婚姻關係裡,任何事都必須向對方交代,長期下來,交辦任何事情的這一方不僅會認為所接收的事實與從小到大被訓練的自我掌控感產生衝突,也開始認為自己沒有隱私,感到無法呼吸,甚至呈現沒有靈魂的狀態。

吳昱德諮商心理師補充,若以上述提及的「圓圈」來說,當夫妻雙方均想確實掌握對方行蹤,兩個圓圈是完全重疊;如果只有其中一方抱持這種觀念,則為大圓圈包著小圓圈,被包著的小圓圈如同對方的附屬品,無法獨自生活。

夫妻雙方將個人所有事情都當成祕密處理時,可能會產生兩種狀況,一種是處理得宜,另一半沒有察覺到不對勁,兩人相安無事;另一種則正好相反,因為處理不當而想要掩蓋事實,例如:太過擔心另一半會發現自己的私事,做任何事情都戰戰兢兢,擔心祕密會不小心洩漏出去。不過,越想隱瞞就越可能露出馬腳,被隱瞞祕密的那一方可能會從對方不尋常的行為舉止中察覺異狀,逐漸起疑心且產生遐想,便容易出現焦慮、缺乏安全感。

當安全感明顯下降時,更會朝負面方向做聯想,懷疑對方有不好的事情隱瞞,直到無法忍受,就會詢問對方發生了什麼事,例如:「你是否瞞著我事情?」、「你為什麼行為異常,和以前不一樣?」,若對方不想回答或沒有說不清楚,就會進入無限的問答循環,使彼此關係變得膠著,久而久之,雙方之間無形中已築起一道很厚的牆,難以打破,此時兩個圓圈就是完全沒有重疊,而且會漸行漸遠,很難再產生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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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承或隱瞞,該如何選擇?

良好的夫妻關係應該是要信任彼此、了解對方,並且適當給予雙方個人空間,讓彼此保有一點自我,如此才能維持長久的親密感。如同前述所說,夫妻原本是兩個獨立個體,因為結婚而交疊在一起,變成部分交疊的兩個圓圈,若完全的交疊或沒有重疊都不好。

究竟該如何拿捏保留個人部分隱私的範圍?哪些事情又絕對不能隱瞞對方呢?一般來說,若純粹屬於個人私事,夫妻兩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向另一半坦誠。但若該事情會影響另一半或彼此之間的利益時,例如:重大疾病、家庭開銷的用途、子女教育問題等,就必須坦然的告訴對方。吳昱德諮商心理師強調,夫妻結婚後,為了營造良好且長久的婚姻關係,除了會互相照顧,也同時訂定共同生活目標,一起向前邁進,倘若其中一方出現隱瞞有關利益的祕密時,不僅削減彼此之間的信任感,亦會阻礙雙方朝共同目標努力,因此,當夫妻出現隱瞞時,應適時向另一半坦誠,才能讓婚姻朝向更好的方向發展。

事實上,夫妻兩人其中一方在決定是否要坦誠祕密之前,必須了解彼此之間的信任度、成熟度、情緒管理狀況及具備回應的能力程度。其中,信任度包括另一半是否對自己有足夠的信任感,並是否可以放心的坦誠自己的祕密;成熟度意指是否準備好說出祕密和對方能不能具備足夠的同理心,可以理解自己不是故意要保有祕密,並站在自己的角度思考,像是「為何另一半要隱瞞祕密?」或「另一半是不是有什麼顧慮?」等;情緒管理狀況有自己對自己、自己對另一半的情緒理解程度和說祕密的過程中是否能確實掌握表達方式。至於具備回應反應的能力方面,指的是自己要具備能夠接納對方在聽到祕密後可能會產生的負面情緒反應的能力,包括生氣、難過、冷言冷語等,並能主動向對方提出一起討論未來該如何繼續努力的方式,才能讓彼此之間的關係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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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另一半坦誠祕密的方法會因為狀況而略有不同,大致可分成主動與被動兩種。主動坦誠是指主動告訴另一半祕密,在坦誠時,坦誠者必須先真心誠意向另一半道歉,但並非「我很對不起你」、「我做錯了」等話語,而是要用真誠的態度向對方說明自己不是故意要隱瞞某件事,希望自己能夠在身心都準備好的情況下告知對方。在坦誠過程中,不需要鉅細靡遺說出整件事情,只需要說出事實的重點即可,無須透露太多細節,因為說得太多,不僅容易越解釋越複雜,亦可能會使對方無法全盤接受,甚至進入猜測、懷疑等問答打轉,對方可能會問:「你是不是少講了什麼?」、「除了這件事,你還有隱瞞哪些事?」,坦誠者必須理解對方想要打破砂鍋問到底的心情,並且盡量安撫對方,並且告訴對方不是故意隱瞞,主動向對方提出一起討論未來該努力的方向,才能讓彼此之間的關係更好。另一方面,被坦誠者在聽到另一半說出祕密時,除了要釐清事實,也必須避免言語暴力,盡量不要說出傷害對方的話,以免對方遭受到過度刺激,不敢繼續說出祕密。此外,被坦誠者也必須理解對方不是故意隱瞞,只是尚未準備好說出祕密。

被動坦誠意指坦誠者在另一半發現祕密時才要說出,當發生這類情形,坦誠者應先安撫另一半的情緒。舉例來說,若先生因為向親友借貸而無意間被妻子發現,妻子可能會因為一時驚訝,無法接受事實,甚至進入歇斯底里的狀態,同時也會對先生產生懷疑,不明白先生為什麼要隱瞞。在了解事實的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一些帶有憤怒、不悅或悲傷情緒的言語刺激,例如:「你是否不相信我?」、「我好難過,我們之間竟然有祕密?」、「你為什麼沒說這件事?」。其實發現祕密的一方會有負面情緒是相當正常,因為認為自己不被信任,呈現受傷的狀態,因此,情緒需要宣洩,也會想要藉由攻擊來表達憤怒與悲傷,此時坦誠者必須理解對方不是故意要傷害自己,亦不能被挑起憤怒,否則會使雙方的關係變得更糟。記得要盡快安撫對方,並且向對方真心誠意的道歉,再平心靜氣說明事實,在對方釐清事實之後,彼此應靜下心,討論未來共同努力的目標,以延續良好的婚姻關係。

不該在孩子面前說祕密

夫妻要坦誠祕密之前,記得要先將孩子支開,避免讓孩子見到父母交涉或爭吵的過程,否則他只會認為爸媽的情緒不穩,根本無法靜下心來了解究竟發生什麼事,可能會對他的心理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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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

 

吳昱德
學歷: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心理與諮商學系碩士
經歷:真理大學諮商輔導組諮商心理師、新光醫院精神科自殺防治暨藥酒癮防治中心心理師、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諮商心理師、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台北中心義務張老師
現職:聯合心理諮商所諮商心理師、新竹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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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聯合心理諮商所諮商心理師吳昱德
模特兒/溫柔媽咪婷姿、帥氣爸比啟揚
攝影/Super Cute